首页 资讯 正文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内江中院交出年末成绩单

2022-12-30 22:04:15   来源:    

四川经济网内江讯(记者 毛春燕)日前,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内江中院”)召开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等方面有关经验做法与成效。


【资料图】

新闻发布会现场

破产案件高效办理

据悉,2022年以来,内江中院推动召开“府院联动”专题会议,下发《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理破产指标提升责任清单》和《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测评工作任务清单》,积极与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出台系列机制文件,优化办理破产指标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推动成立内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一步健全破产办理机制体系。

该院明确了专业团队办理破产案件,有序推进破产审理,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已审结破产案件22件,其中破产审查案件19件,破产清算案件3件。下大力气化解破产积案,逐案研判,与主管部门、清算组及时沟通,打通土地收储资金支付、职工权益保护等难点堵点问题,市法院现存的10件破产积案,有8件已进入结案审批程序,另外2件正在积极推动中。

聚焦全省营商环境测评反馈问题和收集的企业需求,内江中院设立涉企破产案件专项立案窗口,加强立案指导,做到应立尽立,应启动尽启动。对于不能立案的,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当事人理解。在案件办理中,内江中院采取网上召开债权人会议和听证会方式,减少当事人成本,减少旅途和预约等耗时,为破产案件涉案企业等提供更优质、更便捷司法服务。

多举措“保护中小投资者”

据介绍,中小投资者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也就是俗称的散户。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还包括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持股较少,不享有控股权的小股东。

内江中院加强与市金融工作局对接,推动成立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专门机构——内江市投资者服务中心,专门受理本地投资者反映涉及股东利益相关问题,让中小投资者办事有门、受助及时。

同时,内江中院持续推进商事纠纷智能化解平台运用,推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解纷平台,与其他部门自有线上平台互为补充,鼓励中小企业线上解纷,实现在线立案、线上审理、线上调解、司法确认等全流程纠纷在线解决,充分实现多渠道多途径商事纠纷线上解决。2022年,全市法院利用在线解纷平台受理涉公司案件3254件,成功调解2177件,成功率66.90%。

做好风险防范,内江中院推动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公司信用类债券风险防范处置专项机制,设立专项机制责任人,加强所辖地区公司信用类风险监测,实现成员单位信息共享,确立不定期会商制度,实现风险及时预警、快速处置。联合多部门开展保护中小投资者“5·15”专题法律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保护中小投资者良好氛围。

全力提升“执行合同”质效

“执行合同”是衡量解决一起商业纠纷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及司法程序质量指数。在推进“执行合同”工作中,内江中院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标的额由2万余元调整为4万余元,实行一审终审减少诉讼程序;规范审限变更延长管理,将“案件平均在院审理时间”纳入2022年审判管理与法官业绩评价,压减解决纠纷耗时;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落实“三分办案”机制,集约化、规范化办案,缩短执行办案周期。

内江中院加强案件诉前、诉中实质性化解力度,加大协调结案力度,促进当事人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加大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率,2022年内江法院民事一审小额诉讼案件7642件,实行简易程序14134件,占全市民事一审案件90.33%,大大减轻涉企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努力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

此外,健全完善审判监督制约机制。完成《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强化判后答疑工作,切实增强当事人司法获得感,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内江中院2022年服判息诉率96.51%,排名全省第三。

开展诉讼服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优化线下“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服务窗口,方便企业当事人的执行事务办理;深化线上智慧法院建设,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中心,开展“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全面推广律师服务平台、送达平台、诉讼保全等平台;创新审判模式提升效能,市中区法院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工作室”“诚信金融法官工作室”,威远县法院探索完善“专企专审”办案模式,减轻诉讼对企业的冲击。

接下来,全市法院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积极争取各界支持,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营商环境。

关键词: 中小投资者 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为你推荐